她有权利再拿着孩子的户口吗
更新时间:2010-01-16 15:32:27
问题描述:
我和孩子他妈已经离婚了,孩子今年六岁,离婚时法院把孩子判给了我,前妻不负担任何费用,在我们生活期间,她给孩子上的户口,上在了她的户口本上,孩子上学要用户口,让她要了几次,把户口转过来她不同意,她说只要有户口,她也可以给孩子交保险等等的 ,可是离婚时孩子已经判给了我们,我们就是孩子的监护人,我前妻还有权利拿着孩子的户口吗,毕竟孩子以后上学,找工作,结婚,参加各种社会活动都需要户口,总不可能一遇到这类事情,还得通过找她要户口才能解决吧,还有即便是她现在拿着户口,她有权利给孩子交保险吗,如果能交,是不是也要通过监护人这一方面同意她才能交呢,如果监护人不同意,她自己有权利单独交吗?请尽快给与回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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