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付款拖延是否违约
更新时间:2010-01-02 12:49:2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12月2日看中了一套房并签了协议,两天后把现有住房出售12月5日中介打电话承诺这个买家是现金支付,因为我们急需钱就当天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支付二万元定金,条款约定于12月31日前一次现金付清(只留两万尾款交房时付清)。
12月13日中介电话要先付首付,办理正式合同,结果面谈是买家要把付款期限延迟到1月15日(说自己房子刚卖。和别人约定时间为1月15日)这个情况我们前面谈协议时只字未提,我们意见时间延长可以但首付要付到48万,他说15号能筹到钱,可十五号中介又电话说买家只能付到30万签合同,我们没有同意(买家不讲诚信)。
12月31日,中介又电话说要先付20万,其余1月28日付清(他与下家合同期限1月28日),我晕了,越付越少坚决不同意,首先我买房时间不容许,再次协议日期已过,不想再跟着个人续约太没诚信!
请问:买家是否违约,违约金怎样处理(买家坚绝要回定金,说我违约,因为他还要买没说不买),还有中介说合同到期还有十五天才能把房产证给我(交定金时房产证交给中介,有收条),这合理吗?因我买房时间紧迫,如协商不成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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