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婚时,户口本写的是未婚,能办理登记吗
更新时间:2009-12-24 15:01:3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2008年2月14日在海淀民政局离婚的,但是我是外阜人员,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一直写的是“未婚”,没有更新。现在我要和男友(本地)在朝阳登记结婚,请问我出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民政局会不会因为我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写的是“未婚”却持有离婚证而拒绝为我办理结婚登记呢?
还有,第一次的结婚证已经失效,我扔掉了,没有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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