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人员在改制时是否有单独的补偿金
更新时间:2009-12-24 10:25:06
问题描述:
我单位改制,我的工龄符合“连续工龄大于30年工龄”这档,公司为我办理了离岗退养手续:1、企业一次性发给至退休止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为400元/月;2、养老保险按本人缴费基数每年递增10%标准,企业一次性足额缴纳至退休年龄止;3、医疗保险按本人缴费基数每年递增10%标准,企业一次性足额缴纳至退休年龄止,同时按政策规定企业再为其缴纳退休后10年的医疗保险;4、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5、人事档案转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
我1979年工伤,2009年鉴定为6级伤残。象我这种情况,我还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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