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还要交多大面积的房价款
更新时间:2009-12-23 14:58:34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春天买了一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111.99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01.87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10.12平方米。合同第五条还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任何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但共有分摊部分面积增加超过其合同约定面积3%的,买受人不承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最近几天得知,售楼部叫我去补交房价款,原因是经过重新测绘计算,我的建筑面积共116.75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01.69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15.06平方米。“面积增加了4.76平方米”,请问按合同约定我还应补交多大面积的房价款?是4.76平方米的3%呢,还是10.12平方米的3%,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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