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无效了?原合伙协议约定了违约金,是不是要承担违约责任?不需要和他分红?
更新时间:2008-12-31 03:41:16
问题描述:
(补充了一点细节)我哥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修建某厂房,因资金紧张找了个合伙人乙,因签订合伙协议不规范有许多问题不能解决,合作了一个月不愉快,正准备重新协商重签协议却突遭意外身故了,我哥去世后然建筑公司又与我爸签定内部承包合同,工地维持现状运转了两个月,因为对合伙人乙不满一直我爸也没与他重新签合伙协议,我想问原合伙人现在在工程里的地位是什么?我爸作为新承包人对原协议而且不合理的协议也要接受还是根本不用理会,原合伙协议对我爸是不是无效了?原合伙协议约定了违约金,大概一百多万,如果我爸不原意和原合伙人合作是不是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作为合伙人乙他会怎样维护他的权益?毕竟他在工地上投入了一个银行担保函,刚才一完他的款就解冻了我们是不是只认可他的债务就行,不需要和他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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