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装修队委托司法来我家收取因质量问题的扣押款。
更新时间:2004-12-12 03:52:00
问题描述:
我家于2003年2月请包工头帮忙盖了一栋两层洋房,工程到现在还一直没验收,但是我家已于2003年9月就住进了新房。没验收的原因很多,主要是质量问题。这里我想向专家们咨询的是:包工头帮忙装修时,请了其他的装修队帮我家装修,并叫我家支付给装修队8000元费用,我家已经付了这笔钱了,事到这里也应该算结束。但是,我家在装修过程中加了点其他的小工程,大概1200多元的工程,这钱我们没给,当然,我们自己和装修队有口头协议,就是说,工程完了就给钱,(现在还没给)我家没给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装修队在装修8000元以内的工程中有质量问题,问题主要是:有两道门叫装修队换他们没换(门装的不整齐,是歪着的),还有就是没进来时门上的锁已经被人偷了,合同上定了没住进了所以丢失的东西由施工队负责,也就是说这些锁应该由装修队自己负责,我们叫他们买锁来装,可到我家住进来都没安,最后就自己买来安了,折算这些钱和门上扣的钱我家就一直没给装修队这1200元钱。 装修队现在找了司法局的人来帮忙收那1200元钱,我们该给不该给?要是给了,我家的锁和门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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