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权移交房产吗?
更新时间:2009-12-10 10:52:54
问题描述:
我家1999年拆迁建房,当时3间主房2间厨房还有地皮,改建交换时政俯给了2间门面地皮及后院,我家不同意政俯给出两间地皮,让我妈又交3千块钱又算买下一间地皮,现在共3间门面两层的,围院都归我家所有。建房时我单亲家庭困难,两个叔叔总共支援了3万块钱,当时签了份协议就是,以后3间房有两个叔叔及他们两家两个儿子的每人个一间的使用权,是说以后年龄大了老了,想回老家定居或住段时间的话有地方落脚,我们家不可以不让他们住,两个叔叔早已分配工作在城市定居。农村家里早已没有家产及土地,2004年1月16日他们又和我写了份协议,没有经过任何公证,我签了字,请问生效吗?是说:他们现在房产重新分配,就是现在移交给我两间上下四间,剩下上下两间移交给他的一个妹妹他们有权移交房产吗?说是因为她照顾了她的母亲,两个叔叔为了酬谢她妹,就可以用我家的房产酬谢吗?2009年11月奶奶刚刚过逝,他们现在要把上面提到的上下两间房移交给他妹妹,现在要用法律来解决。现在我家能胜诉吗?我家能还能争取到抚养费吗?没有经过任何公证的两份协议会生效吗?他们有权移交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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