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6.我有一朋友借款3万,借款约定是;说他犯了经济罪,能不能说他借钱的事.这钱要还吗
更新时间:2009-12-10 13:54:01
问题描述:
2007.6.我有一朋友借款3万,借款约定是;把借来的钱凑起来向某单位购买一批香烟,然后把香烟卖给他{从中赚点差价}在还掉欠款,之前也借过多次,每次都写过欠条,但每次把香烟卖给他之后在抵消欠款收回欠条,但这次,在向单位买好香烟返回途中,被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逮到,没收了全部香烟价值6万左右,还接受调查,询问,说他犯了经济罪,{原因是他开小店只能零卖.不能批发}.把他已立案交给了公安局.检察院.接下来快要到法院宣判了.到了法院能不能说他借钱的事.这钱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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