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单位有无权力强制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09-11-18 16:53:0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公司因领导层贪腐问题,07年至今一直被我公司职工实名举报到股东单位。然而,股东单位以“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正在撤销我们赖以生存的公司,并且采取不公开方式强行规定要举报人解除劳动合同,举报人提出对解除劳动合同内容的质疑:没有补偿标准、贪腐问题还未处理举报人却要变成不是公司 的人、被举报人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公司其他人都没有这份通知,而只给举报人。因此,举报人拒收这份通知,但股东单位却强制用邮寄方式寄给每位举报人。
我们是国企单位,如果贪腐问题解决,公司生存毫无问题。
请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们如何维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