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更新时间:2009-11-18 16:27:35
问题描述:
2008年1月,江西省某集团公司与焦某签订合同书,将公路工程的部分水沟、桥梁锥坡工程量分割给焦某施工。焦某组织民工完成了施工任务后,经结算审核,工程款为5.4万元。2009年1月,该公司支付了3.4万元,欠款2万元。2009年3月,焦某要求该公司支付欠款,但该公司负责人一概不理。请问像这样的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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