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解开这复杂的继承关系
更新时间:2009-11-09 10:55:51
问题描述:
我母亲现年51岁在大约1961年左右被现在的外公夫妇收养,外公当时是部队干部现为离休老干部(副师),无亲生子女。1983年外公再娶,再娶的老伴有三个子女ABC、再婚时A已成年并参加工作;B当时已成年98年车祸身亡,剩下其配偶及一女(未成年);C当时是15岁尚在读书。再婚后外公的工资每月由后老伴直接领取并存入自己账户,外公与其配偶现有住房70多平米军产住房一处。请问如外公去世后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及抚恤金如何分割?如我外公与其老伴协商有意愿将房产留给我母亲,应做何种公证手续(是否需要老伴现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另外,我母亲是我外公收养的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父女关系?请律师帮助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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