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退职养老问题
更新时间:2008-12-21 14:13:01
问题描述:
听说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不包括该条例实施前的工伤。像我这样1991年工伤残废只能按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执行,该劳动保险条例中 第十五条: 养老待遇的规定:“甲、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六十岁,一般工龄已满二十五年,本企业工龄满五年者,可退职养老。”请问,是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退职养老,还是只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退职养老。如果是前者,那么满六十岁而一般工龄不满二十五年就不能退职养老吗?
我自伤残至今未得到工伤补助金,我这一辈子还能得到工伤补助金吗?请求各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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