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费滞纳金
更新时间:2009-10-23 19:44:32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我在2007年9月20日买了西青区假日风景的房子,2008年7月物业发给我入住通知,其中有汪庄子供热站发的缴纳暖气费通知,但其中并没有提到滞纳金的问题。直到一年9月后,我办理了入住手续,才发现除补交2008年供暖费外(2550多元),还要交纳3700多元的滞纳金。期间未有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对我进行催缴。本月我与热力公司进行沟通,该公司接待人员也明确表示:未通知我缴纳2008年度供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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