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侵犯我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相邻权,法院不受理,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10-12 11:11:50
问题描述:
2007年被告的《私人建住宅和用地申请审批表》中申请新建房屋楼层数为两层,平面关系图中两家间隔需在60公分以上。然而,被告在实际操作中,墙面与墙面之间距离只剩27公分左右,已越过以前已定的地基桩,并且在反对声中毅然建三楼,后导致原告房屋墙面开裂。其审批表中,我方签字无效,手印是无房产权前妻所为。村里79年分配自留地,原告所得宅基地有9.1米宽,现实际已不到9米。综上所诉,导致原告儿子因原房破相,无力购买婚房而延误婚姻,请法院满足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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