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写了儿子的名字,离婚后。。。
更新时间:2009-09-22 23:08:21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姓程,叫我小程好了。我和前妻是1997年结婚的,儿子是那年年底出生的。2000年我和前妻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写了儿子的名字。2002年,我发现前妻有外遇,并捉奸在床,做为一个男人,我没有原谅她,我们于2002年办理了协议离婚。当时是这样协议的:小孩由我抚养,她每月付100元抚养费。由于房子的名字是儿子的,又由我抚养,我就付给前妻4万元。今年年初我想和朋友投资做生意,由于本钱不够,就把儿子的房子做了抵押贷款,当时前妻必须在低押协议上签字,经过我的劝说,前妻同意了把房子抵押贷款1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我现在是亏得血本无归,贷款的钱还不上,就连利息和生活都是问题,每每想到这里,我总是长夜难明。朋友就劝我卖掉房子还贷款,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几番周折终于找到一个买主,但是一到房屋管理处才知道必须要前妻到场同意并签字,我打电话找到前妻,无论我怎么说,她都不同意卖掉名字是儿子的房子,万般无奈之下,我想请教一下律师同志,我现在该怎么办?这件事情又该怎么解决?拜托你们帮我拿拿主意。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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