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可以向法院起诉吗?什么名目向法院起诉?是向沙坪坝区法院或是渝中区法院起诉呢?谢谢!
更新时间:2009-09-12 17:15:07
问题描述:
我们是于今年8月8日-8月15日参加了重庆**团的昆明、大理、丽江、泸沽湖八日游,于 8月5日与重庆**旅行社签订了《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在旅游期间我们的遭遇
㈠、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擅自增加购物点、延长购物时间和减少景点,侵占我们休息、睡眠和游览观光时间。
㈡、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恶劣。
㈢、8月13日上午8点多钟,我们住的金牛酒店大门紧锁,把我们一行5人和我们同行的3位武汉游客,共8位游客,紧锁在宾馆内不许出去。一直到中午才开门。
8月14日晚6点多钟我们从丽江到了大理,导游将我们带到饭店就不见了,没留下联系方式和姓名。票又没拿给我们,也没告知我们几点钟的火车。晚7点多钟我们在其他团的导游指点下才拿到票。
㈣、8月14日导游擅自增加购物点__丽江雪域东巴生物科技中心。导游花言巧语鼓吹产品好,又向我们叫苦说他没有工资。鼓动我们买产品。购买的水宜生水杯是假冒伪劣产品。㈤、在旅游途中和8月15日我们返回重庆后,就旅游中的一些问题向组团社—蓝桥旅行社反映,希望旅行社能认真解决。到现在已快1个月了旅行社不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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