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买同单位福利房协议有效吗
更新时间:2009-09-03 21:29:13
问题描述:
2003年我买下同单位同事名下一套福利房,因为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第一笔购房款由同事收取,并且交付我居住至今,2006年第二笔房款由其丈夫签收,合同约定产权证办理后应协助我办理过户,2008年单位已将房产证发放个人,因为房价上涨同事及其丈夫称当时购房协议无效而拒绝办理过户,单位原则不反对同单位之间房产交易请问我们的购房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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