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相邻权问题
更新时间:2009-09-03 09:18:38
问题描述:
我家住在大杂院里面,邻居家的厨房为自建房,在十多年前我家还没搬来之前就已经存在,离我家正房距离2米左右。后来我家也从正房处往外接出1.3米,所以与邻居家厨房距离1米左右,作为平常过道。
邻居家平时做饭油烟往我们家中跑,冬天烧煤取暖,烟也会往我家灌。而且他家的自建房也或多或少影响我家采光。
现在邻居家趁着房屋改造,把厨房拆了想原拆原盖,我父亲不同意,要求他把厨房往后退1米。从我家正房到他家正房的距离是6.6米,我父亲的意思是既然公共用地,那么就两家平分,一家3.3米,所以让邻居把厨房向后退1米。
现在邻居家不同意,非要按照原来那样盖。我父亲也不同意他这样做,所以他家现在房屋改造就处于停滞状态,他想起诉我们,但我还不知道是以什么理由起诉。
我现在想问的是,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盖自建房是否必须距离公房3米以上?我家是不是可以以邻居家侵犯我家的相邻权为由进行反诉?如果邻居家起诉我家的话,法院会不会支持他自建房原拆原盖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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