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咨询
更新时间:2009-09-01 07:59:46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为南京的一家营销公司,在08年与江西一家公司签订了某产品的三年全国总代理协议,但是现在江西公司产品,被诉侵犯广州公司的专利权,现广州将江西,和我公司一并提起诉讼,告我们侵权。
请问:我公司侵权吗?如果侵权,我该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呢?
补充:我公司与江西签订了总代理合同,合同中有约定:
1:各自的经营风险及法律责任各自承担
2:江西产品包装箱印有我公司名称、电话、网址(我看过案例,有的贴牌经销售也是侵权,我不明白,在包装箱,说明书,印有:全国总经销公司,电话,网址的算贴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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