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判决生效的结论,对方以无钱为由,怎么执行?
更新时间:2009-08-22 21:37:44
问题描述:
我的离婚判决已于七月二十六日生效,判决规定:孩子归他,我每月付抚养费400元给对方,房子归对方,房屋折半价一次性付72500元于我。判决生效后,小孩不愿跟他,我一直带到至今,他生活费分钱未付, 房屋价钱在支付给我10000元后,就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余下的款额,我现在要求房子拍卖的钱对分,可是法院以房子面积太小(建面53.36)说不能拍卖,而且还让他强制执行我把房子过户到他名下,我认为他首先不履行判决规定,不愿过户给他,同时,他说他工资很低,不能过多的执行给我,可是我现在在外面带小孩租房子住,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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