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更新时间:2009-08-06 23:38:31
问题描述:
我2007年8月6日与爱人登记结婚,我们的房子是按揭房,用男方的公积金贷了7万需还8年,产权证日期在结婚登记前,房子是男方的名字,但买房子时女方拿了5万,有一个男方的欠条为证(写明如二人分手还买房的5万元钱)男方买房拿了12万,在装修时女方还拿了一部分钱,其余买电器家具及结婚操办酒席等都是女方拿钱共计5万多,一分钱彩礼没有。婚后一直是夫妻共同还贷,从今年2月开始两人开始分居,AA制,贷款由男方缴纳,其余家庭开支由女方支付。请问若起诉离婚才财产分配上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另外,男方现在有零首付贷款买车的意向,若离婚是否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买车是未经女方同义的。目前只是分室而居有我母亲证明,法律是否承认?我知道原婚姻法规定结婚五年以上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不知道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我们的房子是才新婚姻法之前买的是否按新婚姻法界定,是否会照顾女方非常感谢!等待您的回复。请问我目前有离婚的打算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双方皆无婚外情,只因性格不和,感情破裂。若到您处咨询及办理诉讼是怎样资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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