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会出现麻痹,我应该通过怎样的法律方法让医院陪偿这由医院让A受到的伤害呢?和这种情况我应该告这医院有什么过错需要陪偿A什么呢?
更新时间:2009-08-07 10:31:11
问题描述:
A现年50在电视广告和医院发的宣传单上得知某某医院可以做狐臭手术,并且具有只切开米粒大小的伤口,不开刀无痛苦不会对学业或工作产生任何不利影响随治随走。就这样A去某某医院做狐臭手术,在做之前医生只量了下血压,就对病人说可以做手术了并且帮你做到再好无任何风险随治随走一周后可恢复干活无任何影响(A是体力劳动者)!!术后却出现A双液下开了7-8厘米的伤口,并且出现血肿,双手大量於血。而且A做完手术后双手不能动就连起床也需别手扶。术后第四天(一直在那医院住院)右手出现麻痹情况。在第十天后上术壮况并没好转右手出现麻痹,这时开始在我们家属的吵骂下医院开始没收钱。但现在1个多月了病人伤口是拆线了但右手还是会出现麻痹,这就是伤害到神经了。我应该通过怎样的法律方法让医院陪偿这由医院让A受到的伤害呢?和这种情况我应该告这医院有什么过错需要陪偿A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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