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更新时间:2009-07-22 10:22:3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店与2006年10月份与好运来物业签定门面租贷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2年,今年7月份好运来物业以物业调整为由要求我方转店,我店在2006年装修店面投入28万元,本月上周双方就补尝问题协商未果,与7月22号晚10点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断我方店铺电源,因我店是火锅店以宵夜为主,晚上无法营业,经济损失很大。找物业方调解,都说不管这事。如果长期这样下去,我店根本无法经营。想咨询律师租户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