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牵涉职工的工资
更新时间:2009-07-23 13:54:49
问题描述:
我是奉节县粮食收储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工作了23年。现在,单位进行国有企业改制,我们单位发放的工资从2000年1月到现在,就只有一点基本生活费是60(2000年1月到2005年7月,2005年8月到2007年3月这段时间一分钱没有)至155块钱(2007年3月到现在为止),一直到现在,仍是这个数,可是现在要扣除个人的养老保险,不知道我们的养老保险金是按什么标准的工资扣除的,现在,改制时,职工要求,先把欠发的工资补上,可是企业不接受;非要在企业改制前要我们解除劳动才给我们作出回答,谁知道上级是否是真的,可我们的要求要一手签字一手补发工资和补偿金,这看我们职工没有违背原则吧, 请求所关心的好心人给一个正确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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