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男方有一私生女并单方要求离婚
更新时间:2009-07-07 23:15:41
问题描述:
男方约在两年前在外面生有一私生女,(注: 夫妻两人感情一直都不好), 在医院出生纸上面签有他本人的名字,但那女儿的户口并没有在他当地,因为已对那女人作出赔偿,最后那女人答应独自抚养女儿.而在此大概一年前他已有一婚生女儿,又因为他和其妻子都是农村户口,按照当地法律,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家村户口,并且第一胎是女儿可以在四年以后生第二胎,当然,因为当时还不到四年时间的期限他已生第二胎,所以当时他已被计生办罚款十几万元.当时他妻子要求男方给她50多万元作为赔偿并威胁说如果不给就告男方重婚,(注:男方与其生私生女的女人在他婚前已经开始感情), 最后男方拒绝, 因为男方家里比较富裕,女方最后也没有要求离婚了,但双方一产生矛盾女方就马上威胁说,如果不听她的对她不好她就马上告他重婚,而女方整天在外面玩经常夜不归家甚至在外面过夜,她并跟邻居扬言,主要是其丈夫没有答应她的要求(赔偿50万元或者更多)所以她不服气, 不然早就离婚了,外面有大把有钱的男人等着她. 夫妻双方也经常打闹, 两人在这两年里的婚姻名存实亡,请问如果现在男方要求离婚,法院会如何处理?女方可以告他重婚吗?如果重婚罪成立,男方大概要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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