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急!
更新时间:2009-07-06 16:11:28
问题描述:
我于贰零零贰年陆月份在北京某银行贷款捌拾肆万元整(84万元),购买某底商门面房一处,面积为365.05㎡。以拾年期还清某银行的贷款。现房屋产权在银行抵押。目前,所欠银行逾期和两年多的本金共计人民币肆拾余万元未还。为提前解押,把365.05㎡房屋的一个房证分割成四个小面积房证后,由乙方本人找银行做抵押贷款,还所借甲方的款。
先暂定借用壹个月,并支付壹个月利息叁万陆仟元整(3.6万元)。如一个月未办完房屋分割等手续,乙方在第二个月的头一天支付甲方叁万元(3万元)的利息。声明续用一个月。以此类推……在乙方有能力支付每月叁万元(3万元)利息的情况下;甲方无权单方处理乙方所押的房产。若乙方无力偿还时,甲方无权没收乙方房产,必须双方协商以市场价格将抵押的一个小房产门牌号XX,面积62.01㎡进行出售。之后清还所欠甲方本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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