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一审结果不服上诉
更新时间:2009-07-04 23:16:22
问题描述:
(1)我们两个人有一套大房子和一套小房子,原来要的小房,补的差价.(一审判决的)
现在为了因孩子归女方养想要大房不补差价可行吗?
(2)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近7万元(个人的养老保险+个人婚前住房公积金)都用于买房了,有很多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但是一审中男方不承认这些钱是用于买房了。一审未支持,想追回。可行吗?
(3)一审法官对女方提供的所有证据都未采信,男方工资收入女方提交的也未采信,而是采用男主提交的,而且法庭未进行质证,能多追些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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