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金问题
更新时间:2009-07-02 15:32:13
问题描述:
我是09届大学毕业生,我的就业协议上是写明我的聘用时间2009.03.01-2010.06.30,同时和公司(私企)说好(但是没写)拿到毕业证之前是实习期也是试用期,工资为40元一天。从拿到毕业证-2009.06.30为正式工作期(我的毕业证书2009.06.24就拿到了),工资为2000。可是现在还没签合同,公司说可能一个月之内签,就业协议有附加条件为如果双方中乙方违约则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即4000元人民币。现在因为我不想在这个公司继续工作了,请问我要付4000元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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