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公权吗?
更新时间:2009-06-18 23:02:44
问题描述:
某县医院骨科医师张某,在门诊手法复位治疗男性患儿许某桡骨远端骨折(桡骨远端骨骺滑脱),误诊导致位置不理想,该患儿10天后复诊,该县医院骨科主治医师(骨科主任)接诊许某,再次行手法复位,位置满意后返家。许某家属以医疗事故为由,向该县医院索赔10万元,并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多次到医院纠缠未能如愿,许某家属进入住院部,将正在值班的骨科医师张某打伤,(鉴定为轻微伤),张某躲避没有还击,派出所介入调查,约13天后派出所尚未有处理结果,患者家属有一次在病房,将正在值班期间的医师张某打伤,此次,张某在遭受殴打的时候进行还击,经鉴定张某为轻微伤,患者家属为轻伤(耳膜穿孔)。随后派出所将张某列为逃犯,上网追逃,张某被逮捕。
问:1.张某在时隔23月后,想控告许某家属合法么?通过什么途径合适?
问2.派出所在事件处理当中有违法么?
问3.医院在事件中和医生各应该负什么责任?
问4.法律时效的问题存在么?
占用各位法律专家一点时间,请给指点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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