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纠纷上庭怎样反驳
更新时间:2009-06-10 06:27:39
问题描述:
1、商铺店面转让,双方协议50000元转让费用。我收了她10000元转让费(有收条,但收条上写的是店面转让费,另让对方写了一份欠条给我,注明尚欠40000元转让费。)除了这个,双方没有签订任何书面东西。
2.双方协商准备交易的店面是女人街所有,是个人承包形式租下的店面,我属于第三方了。
现在对方已经在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她钱,说我无权转让,因为是我男朋友去和女人街签的合同,但收条是上是我的名字。
我想请问,我追认后有权不退他钱吗?上庭可以从哪些方面反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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