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母亲又与父亲离婚,父亲死后,母亲有权处置父前的房产吗.
更新时间:2009-06-07 19:58:02
问题描述:
我的阿姨,三年前同她的丈夫离婚了,为了便于理解,以下事例中将阿姨设定为甲方,阿姨离婚的丈夫为乙方,离婚时家里的房产和儿子都归乙方所有,而甲方和乙方离婚后两人都未再婚,甲方和乙方还住在一起,就在二个月前乙方死亡,而房产证上只有乙方的名字,而甲方和乙方唯一的儿子虽然已经30岁了,但是却是一个残疾人(在小时候发高烧变成弱智,而且又在十几岁的时候,出现精神疾病,并在精神病院接受过治疗,现在还是疯疯傻傻的).
请问现在甲方有意变卖乙方的房产,另外去买处房产和儿子一同居住,不知要如何才能办理.甲方可以将房产直接过户到她的名下并处置房产吗.注:乙方的父母早已死亡,乙方还有很多兄弟姐妹,儿子是不是乙方唯一的继承人呢,可他是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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