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让第三者和前夫受到惩罚,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金?
更新时间:2009-06-05 21:12:40
问题描述:
2008年7月离婚后才发现是前夫和第三者设下的骗局,我把第三者当成好朋友,以为她能帮我挽救我的家庭。没想到她是破坏我家庭罪魁祸手。她在我这里说她是市公安局的和我老公是一单位的。我相信了她,警察一般不会骗人。把我们离婚的事和她说了在离婚前的4个月里,我把她当成我家庭救星。一直认为另外一个女人和丈夫盖楼的那个女人。那个女的和丈夫的关系有好几年了,我不知道。离婚协义1房子归我,男房协助女方过户房子。2孩子由男方负养女方不承担任何费用。3在大湾盖的三层楼归男方所有。4一次性补偿女方20万元。写的是一张欠条说三个月内付清。离婚后前夫就和第三者偷着结婚。我要过户房子,前夫说房子过户到儿子名子。我只有长久居住权。16年的夫妻我又下岗没有固定的工作。最终连个房子他都不给,我没办法拿20万他打的条欠换了这房子。还让我给他写了一张不要他的钱的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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