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其三类发放工资,我们要求按合同履约义务,可以吗?怎么样申请仲裁?
更新时间:2008-11-15 17:07:48
问题描述:
2007年11月24在我们学校通过校园招聘会和公司签订就业协议.2008年7月13我们毕业来到此公司报到.2008年7月15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此公司在2008年4月8,在其公司网站公布新的薪酬标准.此标准提高大学生毕业生薪酬待遇.文件规定按专业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专业;二类专业;三类专业)发放相应的工资.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10月15实习期满. 11月10我们接到人力资源部的电话说我们是金属材料工程(模具方向)专业属其公司的三类专业,不是金属材料工程压力加工方向)不属于一类专业.把我们划分为三类专业,以后工资按三类专业重新发放.开始在校园招聘会的时候,把我们的个人简历学院毕业生推荐表(上面有主要课程成绩表)一并附上.并没有提出异议,当场签了就业协议。在签合同之前我们交了我们的学士学位、毕业证的复印件核查。公司对我们划分为一类专业并未给予异议。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问过要不要把2500的转正工资写在劳动合同里,她说不要,写标准就可以
申请仲裁需要什么程序,以及要支付的费用,作为刚毕业出来的学生支付不起高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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