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拿回我的定金
更新时间:2009-06-03 15:25:31
问题描述:
我前几天看了一个门面由于他租期未到我交了2000元的定金,他给我打了一个定金收条。可再详谈细节的时候我无法同意他的霸王条款1、我们说好租金为11000元,暖气费由我缴纳,可他要我提前把暖气费2000元交给她,由他在取暖期缴纳如不交需打2000元的欠条。2、我要求租期为五年他开始不同意后来同意后又要求交2000元的押金,又要求去公证,他的这些要求我无法同意。他以耽误他往外租为由拒绝返还2000元定金是否合理。
在这期间他草拟了一份协议书,说2000元为押金,如违约押金不退,可我们双方谁也没有签字,他是否可以以此为由不退还我2000元,并且他要继续对外出租,我是否可以搞他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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