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要求退款
更新时间:2009-05-29 11:17:49
问题描述:
本人与09年3月27日在衢州柯城区新安路转来一间饭店,转让金额29000元,时间是从09年3月27日到09年7月17日。店面房东是柯城建筑公司。当初我在和原店主(颜苏梅)谈转让协议时问过他房东是否同意转让,他说同意的。第二天我还和他到了柯建公司问过是否同意转让。柯建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问题的。于是我和原店主签订了转让协议。当我签订协议五天后。我去柯建公司问是否可以安装有线电视时被告知他们不会跟我签店面的续租合同了。也就是我的饭店只能经营到09年7月17日。经我了解原来要在7月17日后租房子的就是当初和我签转让协议的人(颜苏梅)。还有就是当初和我签协议并不是原店主。而是原店主的兄弟。
现在的事情就是原店主在饭店开不下去时,想出把饭店转让,好把店里的东西脱手。她又利用关系重新到柯建公司签来下一年度的租赁合同。而我当初就是相信她兄弟所说的话,认为我是可以和柯建公司签下一年度的租赁合同。没想到我花了近三万元钱居然只换来不到四个月店面的经营权。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当时的疏忽没有在合约上注明我是可以续租的,也没叫柯建公司在租赁合同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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