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报复的诬告
更新时间:2009-05-20 12:22:27
问题描述:
事情在三年前.我和一个女孩在一起.之中我曾经借了这女孩6000块. 有写借条.
后来我还了钱给她.只剩三千. 在两年前我又一次性还了三千给她.这样我就不欠她的了.
当时借条她说不在身上.我想到以前是男女朋友.我就相信她.没多问借条的事.现在她既然拿那借条来告我. 法庭现在要我去拿传票.我不去拿有什么后果? 拿了要上庭吗? 现在她告我还欠她六千.我很气愤. 我又联系不到她!请问我会有什么后果.和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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