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法律咨询版主申请

版主律师

找法网是法律咨询的第一品牌,随着找法网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同时为了更好的回报广大活跃律师对找法网的辛苦付出,找法网运营团队现在开始对找法网法律咨询栏目进行独立运营,我们将特别推出版主律师这一栏目,届时,所有版主律师均在独立页面最醒目的位置展示,同时在回复咨询时会有相应的图标展示,版主身份将更加的突出,展示效果和曝光率将大大提升。为了更好的体现版主的价值,我们每个省份严格控制一个指标,让版主的展示效果得到充分展示。

一、版主招募方式:

以市为单位,每个市只招聘一个版主。详见页面

二、版主申请条件:

1、是找法网的注册律师会员。

2、经常登录找法网,有足够的上网时间,每周在线时间不少于5小时。

3、在法律咨询栏目解答公众问题活跃、认真负责。

4、以前担任过找法网版主的优先考虑。

三、版主职责:

1、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2、解决零回复的问题,使本地区公众的问题在24小时内得到答复。

3、保证回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实无法回复的,实事求是给予客观的说明。能以身作则的带动律师详细的回答当事人的问题。
  形成良好的解答风气。

4、及时向网站管理员反映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帖子和广告帖。

5、与网站保持联系,积极反馈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与相关建议。

四、版主优势:赠送版主大图广告位一个宣传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效果显著

1 、在版主所在的地区页面展示版主醒目的律师图片、姓名、联系方式、精专领域、个人简介以及所回答的部分问题显示等。

2、版主可以优先组建自己的找法专家团,并在页面上有‘专’字的特别显示。

3、积分奖励。优秀版主将获得额外的300积分奖励(积分能够兑换网站推荐专家服务以及提高律师列表中的排位,此项只有正式版
  主享有,试用版主不享有)

4、获得更多案源的机会,树立威信,更容易获得咨询当事人的信任。

5、找法网策划的其他优惠活动。

五、版主申请及获得程序

1、申请。申请版主须把个人相关资料发至找法网邮箱:law@findlaw.cn 或者通过QQ1395437900提交。格式如下:
会员名称:
真实姓名:
申请地区的名称(省份):
QQ号码:
E-mail:

六、版主管理与考核

1、版主每周考核一次,主要考核版主所负责地区的公开咨询和零回复问题(没有律 师回复的咨询)的回复,版主每天下午或者晚上要抽时间去回复自己负责地区没有律师回复的咨询。如果版主连续三天超过50%的零回复问题没回复,我们将直接撤销其版主资格。有事情没能及时回复需向版主管理员请假或者说明。

法律专家团

法律专家团是找法网新推出的又一新栏目,目的是为了全面提高问答质量,更好的为网友解决实际问题,经过严格审核成为找法网法律专家后,将拥有专门“法律专家”ID,并在回答问题时显示其专家身份,独一无二的专家身份全方位展示律师个人风采,大大提高了曝光率现找法网诚意寻求在法律领域卓越表现的律师个人和律师事务所,希望广大优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尽快加盟我们的律师专家团。

一、法律专家团的优势:对提供单位卓越的宣传效果

1、醒目的专家及合作单位展示页面

每个专家或单位都设有专门的个人展示页面。该页面显示专家提供单位logo、取得的斐然成绩、专家本身资深的从业经历、权威专业的回答。提供单位的logo可直接点击链接至该单位。

2、独特的回答展示效果

法律专家回答问题时将显示专家提供单位的logo链接,可以直接点击链入提供单位网址。答题越多,该logo出现的次数就越多,受关注的程度会越高。

3、丰富多样的专家分类展示平台

按不同专长领域,有针对性对专家和单位进行显示。同时,相应二级目录各问题页(包括全部问题列表、新问题列表、高分问题列表、已解决问题列表、零回答问题列表)都将显示相关该领域的知道专家,方便网友在提问时就可以直接向专家提问,针对性更强。

4、专家推荐

对于新加入的专家和表现卓越的专家会特别的推荐,并给与专门的展示。 另有专家排行榜,按专家的回答情况,对全部专家进行展示。

二、法律专家团的申请条件:

只要是广大优秀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单位请致信law@findlaw.cn ,洽谈合作事宜。在邮件内容中注明:律师真实姓名、律师资历简介、专精领域、工作单位、提供单位、提供单位介绍、提供单位域名,并且提供可以证明律师在专精领域权威性的证明资料比如执业资格证、获奖证明、发表文章等。

1、提供资料:经审核申请成功的单位请进一步提供律师照片(尺寸为90*130像素)、提供单位的logo(尺寸为100*30像素)、有
  效的联系方式。

2、回答问题:在律师专家上线前每位律师有质量的回答不得少于15个,具备此条件后律师即可上线,成为我们的律师专家为网友
  排忧解难了!

三、法律专家团职责:

1、每位律师专家每周回答法律咨询不得少于15个;

2、连续两周零回答或者连续三周回答不合格者考虑撤销律师专家资格。

版主律师和专家团管理:

(1)版主律师和法律专家回答不能在内容和参考资料中出现任何形式的广告,尤其是指向提供单位主站(页) 的网址链接,按照找法网一直以来对网
   友的管理原则,发现后立即清理,情节严重者通知本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取消版主或法律专家资格;

(2)版主律师和法律专家回答中连续出现简短无知识性的回答,立即清理,情节严重者撤销版主或法律专家资格

(3)版主律师和法律专家的回答中出现恶意中伤他人或其他单位,发现立即清理,撤销版主或法律专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