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有什么方式?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为你答疑解惑,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往下看吧。涉外离婚有什么方式?一、登记离婚★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当地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
并不是所有的外国人在中国都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要具备涉外协议离婚条件才能办理。那么,涉外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涉外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二、办理涉外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a、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本人身份证;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
不管做什么事,都得按照一定的顺序来,这件事也是不例外的。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涉外离婚有什么程序。一、办理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就是上海市登记管理处。二、办理条件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财产、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三、办理时应携带的材料(一)国内一方,应携带: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二)、、居民,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
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有冲突怎么办?与外国人离婚,涉及到两个国家的法律,那么通过诉讼离婚时两个地方的法律不同该如何解决,到底该用哪一方的法律呢?今天,找法网小编为您详解。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有冲突怎么办?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四、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涉外离婚管辖权根据《民事...
涉外诉讼离婚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合适?与外国人结婚可以在中国办理,那如果离婚呢,涉及的诉讼离婚的时候可能更加不懂得去哪个法院起诉了。其实,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找法网小编具体总结如下。涉外诉讼离婚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合适?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
现如今,我国法院审判的离婚案件中有关涉外的离婚案件越来越多了。涉外离婚诉讼中涉及很多方面,除了解除婚姻关系外,还要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涉外离婚中,双方最关心的莫过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涉外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涉外离婚中的财产纠纷的处理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即是否适用中国的法律。如果涉外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的,只要中国法院对此存在管辖权的即可就此提起诉讼。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解决涉外婚姻财产纠纷的一般原则是:“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基于上面的规定,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
一般地,离婚时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离婚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不过按规定起诉离婚要提交离婚起诉书。而涉外离婚的话,同样需要提交涉外离婚起诉书,那么,涉外离婚起诉书怎么写?需要写明哪些内容?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涉外离婚民事起诉状原告:____,女,___国籍,__族,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被告:____,男,___国籍,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护照号: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系美国籍。我与被告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____(____)外结字第____号。婚后因双方一直分居,感情逐渐破裂。我与被告对离婚协商多次,被告也同意离婚,被告并已出具同意离婚的意见和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