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在进行销售的时候必须要售房许可证,这个才是符合法定程序的,如果说商品房在销售的时候连许可证都没有的话那么就是违规操作,之前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没有效力的。找法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售房许可证下来之前的订房合同有效吗商品房预售是一种特别方式的房地产生意做法,是一种期房生意。在商品房预售时,合同的标的物尚在建造中,其房子的还没有通过挂号建立,预购人得到的是房子建成今后获得所有权的一种。为了确保买卖安全,中国法令对商品房预售限制了严厉的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则:商品房预售,应当契合下列条件:(一)已交给全部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核算,投入开发建造的资金到达工程建造总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现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给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处理预售挂号,获得商品房预售答...
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常常会有人给我们灌输一些“违约金”或者是“定金”的概念。大家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它们又有什么样的联系呢?在适用的时候需要怎么样甄别呢?今天找法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担保合同的履行,在按合同规定应给付的款额内,向对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即定金具有惩罚的性质。2.违约金:对于违约金,我国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特点,并兼有一定的惩罚性。《...
开发商对房屋预售是非常迫切的,所以开发商一旦符合预售的条件,就会马上办理预售许可证,但有些开发商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卖房,那么未取得售房许可证之前的订房合同有效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未取得售房许可证之前的订房合同有没有效依据最高院关于商品房销售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上签订的预售合同,是属于无效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二、预售合同无效怎么办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购房者应该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定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
商品房预售是一种特别方式的房地产生意做法,是一种期房生意。在商品房预售时,合同的标的物尚在建造中,其房子的还没有通过挂号建立,预购人得到的是房子建成今后获得所有权的一种。那么,订房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订房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公司介绍客人入住甲方酒店的房价等事宜,本着“平等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一、提供乙方的房间价格如下:(单位:元)类别房型门市价前台限价协议低价最低网上售价标准(单)双人商务房元元元元豪华(单)双人房元元元元标准商务套房元元元元豪华商务套房元元元元二、以上售价指乙方客人在酒店前台支付的房价:协议价格为甲方乙方提供的实际结算底价,两种价格________的差额部分为乙方获取的佣金。三、甲...
若需要购买预售的商品房,虽然此时商品房尚未修建完成,但并不妨碍当事人之间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相信大家都知道,预售合同中的内容是会对自身利益产生很大影响的,但对于第一次进行预售的人而言,可能就不太清楚商品房预售合同有什么内容,对此找法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有什么内容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2、商品房名称。也就是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在合同中还应明确房屋面积的误差范围,规定如果误差超过一定幅度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此外,在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共用部分面积与专用部分面...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那么,签订购房预售合同要注意哪些,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签订购房预售合同要注意哪些,主要注意事项如下:(1)审查是否具备“五证”。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审查开发商的《房地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五证”齐全。上述证明文件中的建设单位、项目、建筑面积是否前后一致,开发商名称是否与签约时的名称一致。(2)购房人应当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编制的统一合同文本,并查明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代表,如不是法人代表,则要审查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另外还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在签约时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