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夫妻感情不和就采用分居的办法来疏远对方,而分居时间久了,感情就真的不在了,婚姻关系也就自动解除了。其实这是严重错误的观点。那该怎么解除婚姻关系?且看下文的详细解读,欢迎大家阅读!感情不和怎么离婚?夫妻感情不合,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的存续就显得没有必要了。离婚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双方协议离婚,二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
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那么感情不和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呢?找法网律师搜集整理了与抚养权相关的资料,将为您进行解读!一、感情不和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经常有咨询者提问: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吗?对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全面把握。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
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的离婚的依据之一,双方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首先要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那么,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怎么写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民事起诉书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判令原、被告离婚;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于19**年初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之后,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草率结婚,未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依据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双方已经被认定为事实婚姻,19**年生育儿子。感情破裂因素如下:一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脾气、性格、爱好及生活...
感情破裂一般是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准许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所以你有必要确定你们之间的感情到底是否已经破裂。那么,新婚姻法对分居后感情破裂离婚的规定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这里我向你介绍法律判定感情破裂的常见十四种情况:1、夫妻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性问题,一直是人们比较敏感和较多回避的一个话题。即使在现代这个对各种观念日益开放的社会,因为婚内性问题而提出离婚的还是比较少。但这并不是说婚内性问题产生的少,而是大多数人不愿直面这一现实,而假借了其他借口来实行离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作为爱情基础之一的性行为对于婚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你们之间没有正常的和谐的性生活,那么你们的婚姻多半是不牢固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草结婚,婚后又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也比较多。对于婚前缺乏了解而草草结婚的,可以分为物质的和...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呢?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