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民法院要处理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的,是需要对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有的一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可能会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需要及时裁定。管辖权异议裁定是可以上诉的,那么,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几次?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管辖权异议能提几次?原则上只能有一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管辖异议成立的条件是:1、异议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2、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审议。法律上设立管辖异议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管辖权的正确行使,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异议无礼因而裁定驳回管辖异议的,被告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定书10日之内,向受诉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上述所作出的裁定为终审裁定,该裁定书中所确定的案件管辖法院,即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当事...
起诉选择法院很关键,因为必须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样才不会出现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当然,出现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当事人可以提出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那么,找法网小编就和大家聊聊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格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住所地:XXXX申请人因XX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07年9月6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首先,XXXX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06年11月1日的所谓《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XXXX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
在法院通知了诉讼传票之后,被告是会有权提出对于管辖权异议,只是提出了异议之后也更换了管辖的法院,当事人又会对于新的法院管辖权不满。在这时候有些人就打算重新提起管辖权异议不知道是否可以。找法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一、管辖权异议可以重复提起吗可以,但是是否采纳,决定权在法院。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二、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125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
管辖权异议就是当事人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提出不服管辖的意见,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的权利,这在法律中有相关规定,那么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找法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
生活中人们对于自己不认同或者不满意的事件会提出异议;同样的,我们都知道人们如果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也可以提出异议。那么如果管辖权异议裁定生效后能否申请再审?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作出回答。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再审,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8月5日法(经)复(1990)10号批复和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1993年1月20日法经(1993)14号复函的精神分别处理:一、不存在再审问题(1)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在对管辖权异议申诉;(2)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又在裁定前表示接受受诉,视为自动放弃异议,案件审理后再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不存在申诉问题。(3)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申诉...
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管辖权异议就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那在现实生活中,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应该是多久?换言之该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找法网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