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犯罪行为属于过失犯罪

更新时间:2013-08-01 14:4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哪些犯罪行为属于过失犯罪,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根据规定,过失犯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

  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的小孩轧死。作为驾驶人员,其职责要求在倒车时必须先认真观察,而该驾驶员由于疏忽大意,既不鸣笛,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就行为人的认识能力来说,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同时又怀着某种侥幸心理,轻信这种结果也许不会发生。

  还是以汽车驾驶员为例,某驾驶员已经知道自己驾驶的汽车制动不灵,需要修理,但由于急于出车跑业务,并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高超,出不了事,结果遇到紧急情况,将人撞死。作为驾驶人员,汽车制动不灵,可能会造成事故,是应该预见到的,但该驾驶员自认为技术高超,怀着侥幸心理,结果造成危害,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

  应当注意到,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与故意犯罪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上作了很大限制,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如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虽有过失行为,则不是犯罪,可以进行教育或行政处罚。而在故意犯罪中,许多犯罪只要行为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比如行为人实施了杀人行为,虽然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得逞,也应当负杀人未遂的。二是在处罚上,鉴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小,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规定得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犯罪具体是指什么

  犯罪概念是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

  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也就是说,哪些实施特征可以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是由立法者选择,通过刑法加以规定的。反过来,只有通过刑法的明确规定,犯罪的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这反映了罪刑法定的要求,说明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之一。所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与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是一致的。这也说明,犯罪构成要件本身不是理论的解释,而是法定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您好请问什么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概念就是合法的反馈权,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进行防护,
勒索钱财属于什么犯罪行为
你好,具体的是什么侵权行为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过失犯罪属于非法行为吗
过失犯罪的性质如下: 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 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 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一个人造成过失犯罪是需要那些结构 构成的?
  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根本否定态度;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结果;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明确规定。过失犯罪,是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的罪名包括哪些
过失犯罪的形式有: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的
哪些属于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涉医犯罪行为,一般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非法行医罪,对其适用的处理方式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东西的属于什么犯罪行为
你好,涉嫌盗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想问一问包庇罪什么时候逮捕
刑事拘留满37天后要么会提请逮捕,要么会被释放。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能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在死刑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停止执行;在死刑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应当停止执行;在死刑执行前,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聋哑人犯罪怎么样承担刑事责任,有哪些规定
聋哑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指根据行为人的上述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是必须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也可以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聋哑人虽然生理上存在缺陷,但不属于无责任能力人,应当对其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院不帮我强制执行,怎么办
强制执行不执行可以到上级法院进行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从收到了申请执行书那天开始算起超过六个月没有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查
14岁的女子和朋友偷金要怎么处理
你好y,这边为您转接人工客服
责任认定,怎么判责,我这有记录仪
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1、责任主体:违法主体或者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2、有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3、有损害事实发生;4、有过错:主观故意或过失
被别人那照片威胁了我报警了这算是刑事案件吗?需要通知监护人到场吗?
被照片威胁报警当然是有用的。该行为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可视情况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