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都会办理社保卡,使用社保卡进行消费。那么,北京市社保卡怎么用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社保卡用途
1、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
2、持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3、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保障事务;
4、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社保卡使用
持卡就医:
1、持卡就医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及A类医保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
2、就医不带卡不能报销。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世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3、交费时,需将社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4、拿到结算单据后,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持卡就医起付线标准:
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标准,持卡就医后起付线标准不变:
(1)在职人员:1800元;
(2)退休人员:1300元;
温馨提示:持卡就医在起付线之内的医疗费用,需交全费;超过起付线部分费用,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分。
社保卡激活
北京社保卡不需激活,第一次使用时将自动激活。
使用注意事项
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参保情况的重要载体,也是实行金融业务应用的重要介质,所以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弯折、压皱、高温、水浸,避免靠近手机、磁铁等具有强磁场的物品。
北京社保卡余额提取条件
根据规定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一般不得支取,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办理支取个人账户资金手续:
1、参保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
2、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
3、参保人员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其他城市;
4、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由其合法继承人领取。
北京社保卡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已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参保缴费达3个月。
办理材料
身份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社保卡申请登记表
社保登记证:单位的《社保登记证》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注:此材料为申请企业职工社保卡的申请人提供。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前往所属管理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领取
企业职工由单位领取发给个人;老年人和婴幼儿社保卡到相应街道社保所领取;学生儿童到所在学校和幼托机构领取。
办理费用
首次领卡不收费
因被盗、丢失、损毁等原因补换社会保障卡的,只收取工本费20元。
以上内容就是北京市社保卡的用途,希望可以帮到北京市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