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3-07-26 17:37: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15项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5.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6.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7.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8.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9.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10.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1.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12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13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

  14.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15.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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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形态有以下几种:    1.混淆行为    2.强制性交易行为    3.行政强制经营行为    4.商业贿赂行为    5.虚假宣传行为    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7.低价倾销行为    8.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9.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0.诋毁商誉行为    11.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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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你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哪个部门监管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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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知识
经济法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你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行为有哪些,反不正当竞争法例举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有哪些啊?能具体说明下吗?
你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1)采取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诋毁商誉行为; (7)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现有不正当竞争
你好,根据我国的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低价出售商品,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诋毁其他经营者的信誉,虚假宣传自己的表情,伪造商标的产地的这几种行为,不正当竞争法对这些行为是没有规定分类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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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表现形式有哪些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往往遵循以下的裁判规则: 1、前提条件: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得判断当事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 2、主观层面:行为人主观故意或过错; 3、客观层面:结合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等因素论证行为具有不正当性; 4、行为结果:给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带来损害。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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