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租房合同无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在现实中 ,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略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题约定不明,往往导致租赁纠纷产生。一般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租房合同是无效的。
(1) 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阻人使用、收益,承阻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作为当事人双方就房屋租赁行为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即是房屋租赁合同(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