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更新时间:2013-07-16 15:4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个人住房的房产税缴纳:

  1、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2、自建房屋的,则从建成次月起;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

  4、购置商品房的,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

  1、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

  2、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房产税改革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意见》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

  (二)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公共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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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什么时候开始交纳?
房产税缴纳的时间:<br/> (一)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br/> (二)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次月起缴纳;<br/> (三)委托施工企业建设房屋的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次月起缴纳。<br/> 法律依据:<br/>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br/>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br/> 第三条<br/>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什么时候开始征房产税
以下时候征收房产税:<br/>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br/>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之日次月起缴纳房产税。<br/>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次月起缴纳房产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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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房产税?
你好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企业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看各地具体政策什么时候出台了,建议关注房管部门公告
上海房产税征收什么时候开始的
需要看当地的具体实施细则
个人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需要看当地的具体实施细则
上海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房产税
法律分析:上海房产税是在2011年开始试点实施的。也就是说在2011年1月以后开始购买的上海市住房需要缴纳上海房产税。上海市税务局明确规定了必须在每年的年底之前就需要缴纳房产税,也就是每一年的12月底之前。 上海市的房产税的征收起点是该房屋在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的70%,不过要注意的是,上海市居民可以享有一定的上海房产税免征优惠。2020年,由于试点暂行办法到期,经政府评估需继续实施,所以,继续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什么时候?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农村街上,建房楼层可以五层吗?
请问当地的住建局确定
农村房子搭建需要什么手续
在农村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房屋确权需具备什么条件 进行确权的房屋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申请房屋确权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2、申请房屋确权人有正规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等,黑户不行; 3、房屋有用地有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 4、经过公告,没有人有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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