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赡养义务怎样认定

更新时间:2013-07-02 15:3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违反赡养义务怎样认定:

  1、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

  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其违法表现为不作为,即应该承担赡养义务而不去承担,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赡养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直接引起被赡养人生活处于困境,生命垂危甚至死亡。

  相关知识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具体而言: 对于城市户口的老年人的赡养费给付标准,各省市出台的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都有关于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计算方法的规定。赡养费一般按家庭总收入减去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标准,剩余部分按其赡养人数的平均数额计算。

  对于农村户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数据为基准。需要指出的是,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着时间的推移和被赡养人实际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要求增加赡养费,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法院原先判决的赡养费不能保障被赡养人的基本生活;

  2、人有能力负担。

  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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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赡养的义务吗
赡养有如下规定:<br/> 1、成年子女对父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br/> 2、具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br/> 3、赡养的其他规定。<br/>
什么是赡养义务,如何形成赡养关系?
您好,有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可要求支付赡养费
没有能力赡养老人了,是否还要尽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经济上没有赡养能力的,可以在精神上给予慰藉,在生活上给予照料。
请问怎样做才算尽了赡养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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