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台湾史上最严酒驾禁令,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在台湾,不管是驾汽车还是骑摩托车,均不允许酒后驾车。2013年3月1日,台湾加重处罚酒后驾车,罚款上限由6万提高到9万元新台币(1元人民币相当于4.8元新台币,以下均为新台币);拒绝酒测除直接处罚9万元外,还要当场扣车、吊销驾照等。
新制上路后,虽然酒驾违规有所下降,但仍然发生了几桩震惊全台的酒驾案,尤以曾御慈令人痛心。33岁的曾御慈是台大医院医师,刚刚在国际顶尖医学杂志发表重要研究成果。5月28日晚,她拿着刚买的水果,走过新北市一个十字路口的斑马线时,被一辆闯红灯的黑轿车高速撞飞,头部重创而亡。警方很快查出,黑轿车的驾驶员酒测值(吐气所含酒精浓度每升毫克数)高达0.56,大大超标。一位年轻的医界精英就这样失去了生命,台湾医界都为之惋惜。
5月31日,台湾立法机关本会期的最后一天。借着曾御慈事件的影响,“刑法”修正草案迅速通过“三读”。据此,酒驾致人死亡者,将被处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将被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开罚酒测值也由0.25降低至0.15毫克,超过0.25毫克则将被以公共危险罪法办。6月13日零时新制上路,全台第一天大执法,便取缔128件酒驾案,依公共危险罪移送107人。
这个号称史上最严的酒驾禁令还没结束。6月15日,吴彧娴两兄妹之死令人痛惜,更令人侧目的是肇事者王专吉,为林务局台东工作站主任;同一天,台北市新湖小学校长连德盛也被查出酒后与其它车辆发生擦撞。这位形象良好的校长向社会道歉后,仍被停职。台北市长郝龙斌对此表示,身为校长却知法犯法,没有资格当老师或学生的榜样。此后,又有花莲一位法警长、宜兰一位监狱管理员被查出酒后驾车,还有6月5日,新竹县长安小学校长酒驾……6月20日,“行政院长”江宜桦郑重宣示,所有军公教人员都不得酒驾,除受到正常法办外,“违者将处以最严厉的处分”。也就是说,公务员如果酒驾肇事,除了正常处以刑责,还要受到行政处罚,最严重的将开除公职,铁饭碗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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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按血液中酒精浓度的不同来区分的。按现行标准,血液酒精浓度在0.2—0.8mg/ml(不含0.8)之间,属于酒后驾车,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酒后驾驶事故如何处罚如下:
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驾驶运营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