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防卫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免责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3-06-24 13:5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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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和人身损害有区别吗
<p>首先,轻伤和轻微伤同源于人身权受到伤害,虽只有一字之别,但是两者因伤害的程度不同,变成了后果及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轻伤对受害者伤害的程度及造成后果比轻微伤重。轻伤主要受《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调整,而轻微伤主要受《民法》及《民事诉讼法》调整。打架伤情鉴定轻伤或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但轻伤以下,比如轻微伤则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属于人身损害纠纷。</p><p>轻微伤属于民事侵权的一种,在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情况下受害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轻微伤发生后,当事人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公安机关可给予过错方治安管理处罚。由于每个人的伤情、家庭情况、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计算标准不同,我们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来计算赔偿费用。</p><p>所以,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方法来计算就知道赔偿2万元是否合理了。</p>法律依据:<p>《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p><p>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p></p>
人身损害致残造成财产损失
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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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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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金是什么意思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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